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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外留学研究生申报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56号)要求,国外留学研究生申报2016年9月以后月份研究生住房补贴的范

围为: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2012年-2015年已申领过在青就业

研究生住房补贴且未满36个月的国外留学研究生。

  根据安排,2016年7-8月份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于2017年1月4日-1月13日统一进行,本次申报结束后将不再接受2012年-2015年尚未申请过住房补贴的

国外留学研究生进行申报。

  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涉及申报人切身利益,请各区市、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广而告之,切实组织好本区域、本单位国外留学研究生住房补

贴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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