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主要是扩大了异地贷款范围。将省内异地贷款政策放宽至全国范围,对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全国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
工,可以在青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二、申请开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中心今年2月份印发文件,对在其他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开具缴存使用证明事项进行了规范。为确保异地贷款业务衔接,
根据住建部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当前业务实际,对在我市开具过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的职工,纳入我市公积金贷款次数管理,与我市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相衔接。
三、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办理条件申请人及其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需提供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资料,涉及异地缴存的还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无住房
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以及申贷时点前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六、申请人本地缴存,配偶异地缴存是否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配偶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
